工業園區VOCs綜合整治模式探討_廢氣治理設備—淄博清新環保
2018-06-01 來自: 淄博清新環??萍加邢薰? 瀏覽次數:1316
工業園區VOCs綜合整治模式探討_廢氣治理設備—淄博清新環保
1、工業園區與VOCs排放
近期環境保護部發布了《“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加強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明確了到2020年實現排放總量下降10%以上的目標。我國作為制造業大國,存在大量的制造業園區,大部分的生產過程在園區內完成。其中大部分的制造業園區都涉及到VOCs的排放問題,如石化、化工、制藥、農藥、制革、包裝印刷、粘膠帶、汽車、造船、家具等園區,園區內企業集中,VOCs排放強度大,對局地的空氣質量影響巨大。近年來,為了加強管理,更好地應對污染治理工作,各地大力推動制造業入園工作。從目前工業源VOCs的排放情況來看,園區內的排放占了絕大部分的排放量,因此,從園區的治理入手,對園區進行綜合治理是目前我國實現VOCs減排的重點,園區的VOCs綜合治理將是今后我國實現VOCs減排的主戰場。
目前各省市大部分地區均已經制定了VOCs的減排計劃。如在《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中,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52家化工園區(集中區)VOCs綜合治理工作。其他地區根據本地的產業結構特點,對石油化工、汽車制造、紡織印染、家具制造、造船、包裝印刷等園區提出了限期進行綜合治理的要求。
2、工業園區VOCs綜合治理思路
進行園區綜合整治,實現VOCs的減排目標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政府部門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協調、逐步推進。從近年來的治理實踐來看,園區的VOCs綜合整治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要加強監控體系建設,對園區內的排污企業,特別是一些大型的污染源進行有效的監管
一是建立園區內的網格化空氣質量監控系統,其中的VOCs檢測模塊要能夠對重點企業的特征污染物或重點污染物進行檢測識別;二是對重點污染源強制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重點企業的排放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三是對重點污染物,如苯系物、鹵代烴等要具有追蹤與溯源功能,必要時配備移動式檢測設備,一旦發現某項污染物超標或變化異常,可以快速追蹤到具體的污染源頭。
(2)針對溶劑使用過程環節,通過源頭替代促進產業升級,從源頭上減少溶劑的使用量和排放量
工業涂裝、包裝印刷、膠粘劑使用(涂布)和工業清洗等溶劑使用過程環節是目前我國VOCs排放的最大來源,進行源頭替代對VOCs的減排潛力巨大。如汽車、家具、集裝箱制造等行業,目前多地正在強制推廣水性涂料,包裝印刷行業正在推廣無溶劑膠粘劑和水性油墨等。從長遠來講,通過源頭替代實現產業升級,避免持續的進行末端治理,是以上行業實現VOCs減排的根本途徑。
(3)提升企業的清潔生產水平,減少無組織排放與逸散
在煉油與石化、有機化工等行業,跑冒滴漏所造成的VOCs的排放占到總排放量的70%以上。除了工藝設備水平的提升以外,推行泄露檢測與修復技術(LDAR),形成制度化的泄露檢測與修復措施,是煉油與石化、有機化工等行業提升清潔生產水平的關鍵,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由于跑冒滴漏所造成的VOCs排放。
(4)選擇合理可行的治理技術,強化末端治理
工業源VOCs的種類繁多,性質各異,VOCs的末端治理技術體系極其復雜。由于我國VOCs治理工作起步較晚,相關的技術指南和技術規范尚不完善,在實際應用中,如何根據不同行業的排放特征選擇合理可行的治理技術是困擾企業的一個難題。
3、工業園區VOCs末端治理模式探討
我國的工業園區一般規模較大,一個園區內有幾十家、幾百家甚至上千家企業,根據“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企業需要承擔自己的治理費用。但由于VOCs末端治理的費用普遍較高,一些中小型企業往往難以承擔。
針對園區的綜合治理,采取合理可行的治理模式以減輕企業的負擔是今后VOCs治理的一個重要方向。一是針對單一行業的園區,如包裝印刷、紡織印染、粘膠帶制造、人造革制造等園區,溶劑使用量大,單一企業進行溶劑回收后由于分離提純的費用非常高,難以建成完整的溶劑回收系統,廢溶劑又沒有其它的出路,很多企業因此放棄進行溶劑回收而改用焚燒處理。在園區內建立統一的溶劑精餾提純中心,由第三方進行統一管理,對各企業回收的廢溶劑進行統一分離提純,將可以大大減輕單一企業的治理負擔,對有些行業還會產生很好的經濟效益。二是針對企業中大量存在的低濃度VOCs和異味的排放環節,企業大多采用簡易的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凈化,沒有活性炭的再生裝置,吸附飽和后更換活性炭,活性炭的使用量非常大。由于更換活性炭的費用較高(1噸活性炭約1萬元左右),特別是吸附了有機溶劑的活性炭是作為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加上廢活性炭的處置費用較高(1噸活性炭的處置費用約0.3萬~0.6萬元),實際上大部分企業難以做到定期更換。另一方面,活性炭本身是一種可再生的資源,需要進行再生后循環利用。根據國外的經驗,在一定區域內建立活性炭的再生平臺(基地),由第三方進行統一管理,集中對使用后的活性炭進行再生后循環利用,可以顯著降低企業更換活性炭的成本,是使用活性炭進行VOCs治理的一個最為合理可行的治理模式。采用該模式可以解決大部分低濃度VOCs及惡臭異味的凈化問題。
王經理;1531523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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